我是一名今年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40:13 阅读:6029
,我是一名今年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早在去年我还没毕业时公司与我们学校签定了一个校企合作的协议。而后在学校招聘,被录的人从去年就在学校接受该企业的培训,学校提供教室企业提供老师,并且也派自己的员工一起学习,培训完后去年12月我们去该企业见习一个月,到今年3月份我们正式提前上岗,一直到毕业这期间我们每天18员补助,毕业时学校放了几天假,而后拿毕业证和企业签定劳动合同大概是7月一日。上面规定试用6个月,我因为表现好10月一日被转正,结果没想到在12月一日被公司告知月底前办理离职手续。而且违约金只有自签合同到离职几个月的平均工资的一半。我很愤怒因为我为这份工作付出太多。希望您给我判断哈公司是否存在违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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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快的缘分

欣慰的鲜花

2026-04-02 17:40:13

经济补偿应该按照你的领取工资计算。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落后的裙子
    回复
    2026-04-02 17:40:13

    经济补偿应该按照你的领取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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