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调解后公司拖付工资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5:34 阅读:6589
我在上海黄浦区劳动仲裁调解后:调解员给我写了一张调解协议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于2009年11月28日向本会提出申请,要求调解人与被申请人工资\补偿金\加班费劳务纠纷,经本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正.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无任何关系." 我的写上中国建行帐号和签字,公司副总签字. 我们公司是每月25号发当月工资的. 其他员工的工资在11月25就发了.我现在发邮件给他们,他们不接电话和回邮件,还是没有把钱汇到我的中国建行帐号. 你们看我能不能要求他们赔偿我,11月26号开始到现在的晚支付的钱.具体赔偿是怎么算.是不是一天是(22000/360)*2 还是怎么计算的.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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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6:55:34

可以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