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50:56 阅读:176
我与丈夫一起购买了一套房屋,产权为我们两人所有,我们双方当时各出了10万元现金作此房屋的首付款,另向银行贷款22万元。主贷人是我本人。现欲与丈夫离婚,我欲房屋的产权所有权以10万元转让给他。现在我们还欠银行贷款(包括利息)大概25元左右。 请问,经丈夫同意的情况下,我可以直接把这25万元的贷款转到其名下吗?还是他必须另外向银行再申请贷款,来还清我的贷款,才可以转过去?另外,他手头没有10万元现金,他要向我支付的产权转让的费用是否也可向银行申请?如果这两个方法都不可以,那解决的方法是否只能是将此房屋出售,所得款再进行分割?他如果不愿意出售,我是不是只能向法院申请判决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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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勤的舞蹈

懵懂的微笑

2026-04-02 16:50:56

你们共同到银行办理转代手续。十万元转让费用应由你离婚后的丈夫自己办理贷款,不过要注明是个人贷款非夫妻贷款。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美满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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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50:56

    你们共同到银行办理转代手续。十万元转让费用应由你离婚后的丈夫自己办理贷款,不过要注明是个人贷款非夫妻贷款。

  • 拼搏的墨镜
    回复
    2026-04-02 16:50:56

    你们可以通过跟银行协商,经银行同意后,可以办理转代手续。可以卖,来偿还贷款。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谨慎的毛巾
    回复
    2026-04-02 16:50:56

    通过银行办理转代手续。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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