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上面的一些补偿赔偿,达到伤残等级的基础双方的协商不好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0:30 阅读:7116
我是浙江省临安市一名酒店服务员,今年3月14晚上班工作操作中不慎滑倒至左脚骨折,经浙江省临安昌化人民医院诊断为左三踝骨折,3月21号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中医院做的固定手术,4月3号出院直到8月份才可以正常走路,目前的恢复情况来看还好就是失去了好多的运动量,现在就是我和甲方(老板)协商不好所以准备去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坚定还在当中,依甲方的意思就是只赔偿医院开出的6个月的基本工资(800x6),和之前的医院治疗费用及明年的取钢板住院费用。所以就是等鉴定等级出来根据伤残等级的搜要赔偿,如果在官司上面解决的也谢问题,如果乙方输了哪么所有的(鉴定········)之内的费用是不是都是乙方出,还是甲方,假如乙方赢了是不是赔偿还是按照伤残等级出,所有的一切有关费用都是输的一方承担。我就是不是很懂,所以就想咨询一下相关的律师,但愿有的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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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的棒球

重要的香氛

2026-04-04 20:10:30

只要能证明您的伤是由于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是应当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并应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安排工作。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自由的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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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0:30

    只要能证明您的伤是由于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是应当能够认定为工伤的并应获得相应的赔偿和安排工作。

  • 欢喜的奇异果
    回复
    2026-04-04 20:10:30

    协商不成可仲裁确定,可持相关材料或打电话详询杭州刘律师确定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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