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单位股东监守自盗20万

司法 时间:2026-04-06 16:56:31 阅读:1822
您好,请问国有控股单位中一非公职人员股东兼出纳伙同一雇员监守自盗至少20万元、长期公款私存数百万元贪污利息并销毁财务凭证,被其他股东发现后居然以人身安全和两人共同捏造证据诬陷受害人是同谋相威胁,受害人应该怎麽办?是否应该报案?报案后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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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的中心

舒适的哑铃

2026-04-06 16:56:31

报案解决,判刑不判刑现在说了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