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与公司名称变换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23:05 阅读:3599
我于98年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上班,原工伤的单位名称是“**电气”,可能因为经营上的改变,06年公司所有人的社保都被转入“**照明”,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也由原来的“电气”转换成“照明”,变成我原工伤的单位名称与现在合同和社保的单位名称不一致,公司还是原来的公司,只不过是一家公司有两个名称罢了,法人代表也是同一个人,难道因为这样,劳动合同终止,我就无法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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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的大地

自由的乌龟

2026-04-04 17:23:05

不是的。仅仅是单位名称的变化并不改变其应承担的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心灵美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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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23:05

    不是的。仅仅是单位名称的变化并不改变其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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