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10-13 07:00:38 阅读:8274
我在公司已经工作3年,我的合同在今年12月10日到期,而在11月份公司发通知要和我续签合同,我已经签过交给公司.现在因公司效益不好精简人员,要求我12月10日离开公司,而且说我11月交的合同无效.我想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应该怎样给我赔偿?按裁员还是终止合同,具体怎样赔偿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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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特的方盒

寒冷的白昼

2026-10-13 07:00:38

合同有效,可以要求补偿以及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尊敬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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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7:00:38

    合同有效,可以要求补偿以及赔偿

  • 碧蓝的毛巾
    回复
    2026-10-13 07:00:38

    已续签的合同有效。现在属提前解除合同,公司应给予1个月的代通知金及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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