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时,手机通话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司法 时间:2026-04-06 17:00:49 阅读:700
请教各位律师,诉讼离婚时,手机通话记录(没有内容,只有电话号码,但频繁程度超出了正常范围)能作为男方不忠于家庭、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吗?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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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网络

高高的发夹

2026-04-06 17:00:49

如通讯记录显示的号码与对方为异性,且双方没有频繁通讯的合理解释,并可与案件的其他证据相印证,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该证据因无具体内容,在案件诉讼中其证明的效力较低,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

最新回答共有8条回答

  • 坚强的墨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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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如通讯记录显示的号码与对方为异性,且双方没有频繁通讯的合理解释,并可与案件的其他证据相印证,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该证据因无具体内容,在案件诉讼中其证明的效力较低,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依据。

  • 娇气的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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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你好:对于你的担心可以理解和同情,对于此电话录音,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应结合其他证据来认定,仅此证据,不足以证明。

  • 热情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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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仅有此据难以证明,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佐证为好。

  • 可爱的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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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不可以单独作为证据使用,需其他证据佐证。

  • 专一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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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不能单独作为对方有过错的证据使用。

  • 眯眯眼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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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不能单独作为证据!

  • 多情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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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7:00:49

    同意张冀玲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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