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路工业园区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4:25 阅读:8267
今天下午在**路*号门市发生了旁边门市*号的300多元钱和手机一部掉了,*号门市的老板娘怀疑我,并且在我工作的地方*号门市大吵,说肯定是我拿的,当时有很多过路的看到听到,我打了派出所的电话,派出所带去做了笔录,派出所说会调查,我是无辜的,没拿他的东西,我可以起诉吗,起诉什么罪?请求援助

最佳回答

开放的灰狼

美满的枕头

2026-04-04 17:14:25

如果造成你的名誉损失,可以诉讼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故意的冬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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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14:25

    如果造成你的名誉损失,可以诉讼

  • 听话的裙子
    回复
    2026-04-04 17:14:25

    无需起诉

  • 安详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4-04 17:14:25

    你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要求68号门市的老板娘为你恢复名誉并赔偿损失,68号门市的老板娘在本案中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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