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愿跟对方走,执行局要变更接孩子地点,我们不愿意,这合法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17:58 阅读:8425
探视权问题,孩子4岁8个月了,其母亲来探视,因为孩子不愿跟对方走,其母每次都带着法院执行局的人来,连续半年了,没接走孩子,执行局为此也录了3次象,现在执行局要变更接孩子的地点是幼儿园,这跟原来判决书上接孩子的地点不符,这合法吗?会获得支持吗?

最佳回答

耍酷的跳跳糖

执着的台灯

2026-04-04 18:17:58

合法。会支持,父母有探视权。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羞涩的草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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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17:58

    合法。会支持,父母有探视权。

  • 辛勤的豌豆
    回复
    2026-04-04 18:17:58

    可以变更。

  • 鳗鱼嚓茶
    回复
    2026-04-04 18:17:58

    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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