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误诊是否可以依法索赔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14:04 阅读:5882
老母亲因右眼失明,2008年9月在南京某医院就诊,在专家门诊被诊断为眼底出血。并根据该医院医生的药方进行服药治疗,前后时间进1月有余。后因未见好转,我们家人决定去上海做进一步治疗,经上海复旦大学五官科医院确诊为肺癌脑转移。后回南京经多家医院都确诊为肺癌脑转移,已是晚期,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治疗。我们全家都非常痛苦,请问是否属于误诊?我们是否可以依法对误诊医院进行索赔?

最佳回答

谦让的乐曲

美好的金针菇

2026-04-02 18:14:04

存在医疗过错,应当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紧张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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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14:04

    存在医疗过错,应当赔偿。

  • 快乐的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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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14:04

    不一定就是有过失的误诊

  • 直率的百褶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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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14:04

    误诊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不是所有的误诊医院都需要承担责任。对误诊索赔要符合以下条件:医方在诊疗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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