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负伤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53:09 阅读:9645
您好!我08.9.9日下午请了半天年休假去房产大厦办私事,途中帮同事去人才中心也办了件事.完了我在回家途中路经朱方路时被一辆小车撞到造成脚踝骨折,事故鉴定为对方全责.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手术费由对方支付了.现在在家休养.一年后再去医院做钢钉的拆除.因为金融危机,我们公司实施裁员,通知我有心理准备.因为我非因工负伤,所以按照公司薪资规定六月内病假工资七折,六月以上病假工资六折.我在公司服务十年,今年九月份才签了第十一年的劳动合同.我们公司现在是一年一签.虽然医疗期内公司不可以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但医疗期满公司还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因为我在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基本都属于医疗期,工资存在折扣,那最终我的工龄的赔偿就存在较大的损失.这部分损失谁来承担?目前我还没有起诉肇事者,请问我起诉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以保障我的权益.我脚踝的骨折部位是脚的功能性部位.现在心情非常矛盾,依法我不接受公司的协调,医疗期越长我的月平均工资就越低,到时拿的赔偿就越少.但接受公司协调,那明年九月份再做手术时我就成了无业人员,肇事者对我的赔偿也就少了许多多.帮帮我吧.

最佳回答

爱笑的大米

老迟到的魔镜

2026-04-04 18:53:09

你的误工费仍然应照你受伤前的算。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美好的口红
    回复
    2026-04-04 18:53:09

    你的误工费仍然应照你受伤前的算。

上一篇 同事代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下一篇 可不可以告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