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借他申报电话公用招来滞纳金

司法 时间:2026-04-02 17:54:20 阅读:4852
2006年经人介绍给一个私人经营的公司老板开车兼做业务,我将身份证借他申报电话公用,我2007年春节离开,后无联系,最近电话局向我催要欠费及滞纳金一千余元。等于我离开后他从所租用的亚运村办事处的办公室撤出了,也没通知我撤电话,至今造成欠费。电话局与他联系了,他表示只可付租金,不付滞纳金。滞纳金要由我付,太冤了,电话局要起诉了怎么办?

最佳回答

腼腆的绿草

淡然的夕阳

2026-04-02 17:54:20

你先将欠费及滞纳金交完后找他要。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酷炫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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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4:20

    你先将欠费及滞纳金交完后找他要。

  • 殷勤的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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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4:20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在你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私人经营公司或老板追偿

  • 怡然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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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4:20

    你先将款项交纳完毕后 再找他要的 你可以与我具体电话联系的

  • 体贴的冬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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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4:20

    电话局要起诉你,你就追加公司老板,要求公司老板承担责任。

  • 自由的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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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7:54:20

    协商解决呀。协商不成的,你承担责任后有权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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