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为病人讨公道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46:33 阅读:8589
病人今年60岁,四月份查出患有宫颈癌,做了子宫切除术后在省肿瘤医院治疗,效果很好,直到前半个月前,病情复发,病人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一直说是肠子痛,一定要去医大二院看肠子,家人想让她在那看一下在带她去肿瘤医院治疗,就去医大二院想做个肠镜,没想到医生在做肠镜的时候把肠子做漏了,病人是下午两点多做坏的,可是直到晚上七点才给做手术,病人痛的几次昏厥,术后病人的情况非常不好.现在癌证以经扩散了,就因为这次事故省肿瘤医院说以经无法医治了,而且术后病人状态非常不好.我想问一下病人的家人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威武的吐司

成就的蜡烛

2026-04-02 19:46:33

  医大二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能干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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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46:33

      医大二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大意的超短裙
    回复
    2026-04-02 19:46:33

    医院肯定有责任了,可以要求具体赔偿,具体情况建议面谈,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

  • 谨慎的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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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46:33

    通过1、同医院协商、2、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3、向法院诉讼三种方式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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