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样为病人讨公道

司法 时间:2026-08-23 05:08:58 阅读:3627
病人今年60岁,四月份查出患有宫颈癌,做了子宫切除术后在省肿瘤医院治疗,效果很好,直到前半个月前,病情复发,病人不知道自己得的是什么病,一直说是肠子痛,一定要去医大二院看肠子,家人想让她在那看一下在带她去肿瘤医院治疗,就去医大二院想做个肠镜,没想到医生在做肠镜的时候把肠子做漏了,病人是下午两点多做坏的,可是直到晚上七点才给做手术,病人痛的几次昏厥,术后病人的情况非常不好.现在癌证以经扩散了,就因为这次事故省肿瘤医院说以经无法医治了,而且术后病人状态非常不好.我想问一下病人的家人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开放的花生

单纯的毛豆

2026-08-23 05:08:58

  医大二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幸福的路人
    回复
    2026-08-23 05:08:58

      医大二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无情的白羊
    回复
    2026-08-23 05:08:58

    医院肯定有责任了,可以要求具体赔偿,具体情况建议面谈,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哈尔滨何律师

  • 帅气的丝袜
    回复
    2026-08-23 05:08:58

    通过1、同医院协商、2、申请卫生局等部门调解3、向法院诉讼三种方式解决此事。

上一篇 遭遇飞来横祸,请问该被伤者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赔偿?

下一篇 我要为我哥哥讨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