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还款还是诈骗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04:39 阅读:1831
我朋友于今年9月28日办了一个假的房产证和别人签了一个房屋的买卖合同,(他伪造的房产证是把他妈妈的房屋产权证改成了他的名字),然后签的合同是说房子折价5万,先预付3.5万,余款在2009年的3月1日付清,也就是他拿到手的钱是3.5万,和他签合同的那个人是个放高利贷的,也就是说我朋友以这种方法在他那儿借款3.5万元,现在我的朋友跑了,那个放高利贷的到公安局告他诈骗,我朋友的妈妈和那个放高利贷的协商好了还款时间到以前把钱帮他还了,那个放高利贷的答应撤诉。我朋友还会被公安机关起诉吗?

最佳回答

暴躁的钻石

明亮的帆布鞋

2026-04-04 17:04:39

现在不是借款人告不告的问题,而是公安机关是否将这个案子作为诈骗的刑事案件立案处理,若已经刑事立案,便启动了国家追诉程序——即需要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借款人即便撤诉也解决不了问题!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清爽的向日葵
    回复
    2026-04-04 17:04:39

    现在不是借款人告不告的问题,而是公安机关是否将这个案子作为诈骗的刑事案件立案处理,若已经刑事立案,便启动了国家追诉程序——即需要追究某人的刑事责任,借款人即便撤诉也解决不了问题!

  • 典雅的发夹
    回复
    2026-04-04 17:04:39

    你朋友涉嫌诈骗犯罪,至于那个买房人是否放高利贷人与此无关。

上一篇 法律事务咨询

下一篇 现在在看守所,能取保候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