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6-05 18:49:48 阅读:8796
现在房屋拆迁,房屋建于1978年,我有姊妹5人(三男两女),1985年母亲去世后,1987年10月份父亲另娶老伴,老伴带一女儿17岁。 有北房5间98平方,东房1间26.6平方(东房是有儿子老大花钱建造的,但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现在父亲也已经于97年去世。 问题: 1、想咨询下现在的财产如何分割? 2、东房是大儿子的,但现在怎样证明房子是老大的(是否能由自己家人证明此房是谁盖的)? 3、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后老伴能分的多少?她带来的女儿有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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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的路灯

顺利的糖豆

2026-06-05 18:49:48

你好! 1、先析产,分割你父亲和母亲的遗产。 2、对于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兄妹五人和你父亲继承。原则上平分。 3、对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继母、其女儿、你兄妹五人继承。原则上平分。 4、如果你证据证明东房是你投资建的,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机智的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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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49:48

    你好!1、先析产,分割你父亲和母亲的遗产。2、对于你母亲的遗产,由你兄妹五人和你父亲继承。原则上平分。3、对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继母、其女儿、你兄妹五人继承。原则上平分。4、如果你证据证明东房是你投资建的,可以要求返还出资。

  • 爱撒娇的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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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49:48

    另外,要考虑时效问题。主张权利的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这意味着你们在2005年前就要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分割或起诉继承。

  • 烂漫的小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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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49:48

    东房如果不能证明是老大花钱建造的,全部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你们有平等的继承权!家里的事,最好协商处理!

  • 和谐的吐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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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49:48

    同意楼上各位律师分析。

  • 仁爱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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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8:49:48

    按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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