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角债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08:13:47 阅读:4711
律师:你好!现遇到点问题,希望明示。谢谢! 甲乙丙三家公司,丙欠乙300万元,乙欠甲280万元,现在丙以价值300万元的房子给甲来抵偿乙欠甲的280万元,然后甲付20万元给乙销帐,怎样做可以吗?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

最佳回答

感动的火龙果

开放的音响

2026-08-23 08:13:47

需经三家公司协商一致,并同意该方案。(如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订立相关协议)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搞怪的烤鸡
    回复
    2026-08-23 08:13:47

    需经三家公司协商一致,并同意该方案。(如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订立相关协议)

  • 诚心的铃铛
    回复
    2026-08-23 08:13:47

    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则可以。建议写个书面协议。

  • 心灵美的电源
    回复
    2026-08-23 08:13:47

    三方订立协议即可。

  • 鳗鱼万宝路
    回复
    2026-08-23 08:13:47

    起诉行使代位权。

  • 寒冷的山水
    回复
    2026-08-23 08:13:47

    甲乙丙三家公司就债权债务的承担达成一致就没有问题。

上一篇 我拉的货超载被罚《上银行交》回来后把单子交车老板,在我后来审证时发现没交,车老板说交拉凭证找不到拉

下一篇 我是经过协议离婚,并不要我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