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砍伤面部,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标准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30:02 阅读:754
被人砍伤面部,现在已做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可对方不服,要求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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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的歌曲

缓慢的吐司

2026-04-04 21:30:02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受害人是否鉴定残疾程度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构成严重残疾的鉴定,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踏实的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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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30:02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有关受害人是否鉴定残疾程度由审判组织决定;是否构成严重残疾的鉴定,仍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 舒适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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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1:30:02

    你所说的问题应该分两个方面考虑:1、参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是否需要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2、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确定被人致伤的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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