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碰到群众反映的一个棘手问题,请您帮助,谢谢!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2:58 阅读:8199
我是一名公务员,现手头碰到群众反映的一个棘手问题。有亲兄弟两,哥哥和老娘住在一起,均为农业户,承包地户主为哥哥。弟弟为商品粮,在市内一钢厂上班,但据哥哥称“1993年时,为赡养老娘,将家中一片0.48亩的地交由其地耕种,以赡养老人,但双方未签协议,老人于1997年去世”于是,哥哥要求其弟返还所耕种的0.48亩地,因为老娘已去世,而其弟为商品粮,没有权利耕种。但是其弟称自己在种着老娘的地,无可厚非。请问您这个案件到底谁在理?谢谢!

最佳回答

斯文的夕阳

乐观的热狗

2026-04-02 18:42:58

哥哥有理,该地的承包使用权利人是哥哥,当然有权收回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潇洒的跳跳糖
    回复
    2026-04-02 18:42:58

    哥哥有理,该地的承包使用权利人是哥哥,当然有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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