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门面的承租方要转让本人的门面,假如承租方和下一任承租方有什么法律纠纷,本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00:48 阅读:54
本人在怀化市大众综合楼有三个门面,前五年租赁给怀化市移动公司做为移动公司的交费网点.合同于11月27日到期,移动公司仍在本人的门面里营业,没续签合同,也没续交下年度的房租.本人多次找他们公司要求续交房租,他们都以经营不当为借口,要求本人同意他们转让门面.本人一直不同意,但房租已经到期那么久,本人现在再找其他的人承租这三个门面的话,也不是那么容易.本人想同意让他们转让那三个门面.请问假如他们把房子转让了的话,以后他们和下一任承租方有法律上的纠纷的话,本人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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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色的香菇

腼腆的哈密瓜

2026-04-02 19:00:48

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走。 其之所以要你同意转租,目的无非在于门面转让费。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魁梧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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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00:48

    合同到期后继续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其之所以要你同意转租,目的无非在于门面转让费。

  • 单薄的小蜜蜂
    回复
    2026-04-02 19:00:48

    经你同意后可以转租,你与移动公司的租赁合同不变,至于移动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的转租关系,与你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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