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转让或转租的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0:49 阅读:2073
我在一新的步行街租一店面,合同期限为两年,经营四个月后发现步行街迟迟不能正式开通,生意处于严重亏损状态,为了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于是想把店面转让出去,于是找房东商量,遭到房东的拒绝,说我无权转让该店面,说合同上已经注明,但合同上只提到转租需经房东同意,并没有提到转让。说要是我转让就把店面收回,说是我违约。她说可以顶多可以转租但是需来转租人直接跟起签合同,且店租在原基础上每月再加200元(为2200元/月),并且要求我不能从中收取任何费用,诺我要收取转让费店面租金就每月加600元(为2600元/月)否则将一切免谈,只有自己继续经营下去。请问房东是一中什么行为,面对这中情况我该怎么办?在法律上有没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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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直的小懒猪

落后的机器猫

2026-04-04 20:10:49

转租应经房东同意,既然约定了就得遵守。假如你转给你的合伙人可能不算违约。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执着的绿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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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0:49

    转租应经房东同意,既然约定了就得遵守。假如你转给你的合伙人可能不算违约。

  • 跳跃的飞鸟
    回复
    2026-04-04 20:10:49

    你好: 你们应该依照之前的合同协议处理,双方应该依照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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