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赔偿事宜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46:35 阅读:1256
律师:你好!我总公司在深圳,在苏州只是个办事处,我是2006年02月份进入这个公司,期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2008年新劳动法出台,公司又签订了3年合同,即2008年至2010年,现在公司要将我辞退,合同履行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我想请问可以拿到多少补偿.因为2008年干满一年了,请问可否拿到年终奖了. 目前我的工资是:底薪1400+住房补贴300+生活补助250+电话费150=2100.00元,每月实际拿到手的1950.00元左右.其中生活补助,因为我是涉外办事处,公司中午不提供午餐,自行解决,每个月补贴250.00元.

最佳回答

文艺的月亮

忧虑的爆米花

2026-04-02 19:46:35

可以提到5个月的工资补偿。年终奖可以拿到。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留胡子的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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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9:46:35

    可以提到5个月的工资补偿。年终奖可以拿到。

  • 虚心的战斗机
    回复
    2026-04-02 19:46:35

    看你们的合同有没有违约金的规定,你的补偿应该从2006年开始计算的,公司需要额外支付你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无限的蜗牛
    回复
    2026-04-02 19:46:35

    你可以要求4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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