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是A公司的同事,合伙资金25万元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5:15 阅读:9009
我和大陈、小陈是A公司的同事,2005年底,我和他们合伙在工作之余做一点小贸易,确认合伙比例小陈40%,我40%,大陈20%,合伙资金25万元。我于2005年12月13日汇入小陈农行卡10万元整,到2006年2月初实现收益25500元,我按比例40%应得收益10200元。有银行转帐记录和邮件往来证明。 2006年2月初,小陈要求扩大合作范围,增加合伙人小康,同时合伙资金增加到75万,确认合伙比例小陈40%,我20%,大陈20%,小康20%。扣除应得收益10200元,我于2006年2月13日和2月14日汇入小陈农行卡20000和19800元,累计出资15万元,占20%。至2006年9月底实现利润50万,我按比例20%应得收益10万元。我取回投资款5万元,其余20万元继续合伙经营。有银行转帐记录和邮件往来证明

最佳回答

紧张的萝莉

冷傲的香水

2026-04-02 18:35:15

现在主要是什么纠纷?有什么问题?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幸福的烤鸡
    回复
    2026-04-02 18:35:15

    现在主要是什么纠纷?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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