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52:34 阅读:747
我是名货车主,车从事运输因此雇用几名装卸工人,其中一名在下班回家途中驾无证无牌照的摩托车将路人撞死,工人的午餐由我免费提供,事故当天中午此人喝了二两酒,晚上出的事故,请问事故我有连带责任吗?这种临时的雇用我需要负担他的医疗费吗?如果是的话,我将承担多少药费,比例多少?请问在什么情况下我无需负担他的医药费用?我的车目前挂靠在汽车代理公司,是否可以由公司承担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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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蓄的小松鼠

活力的白猫

2026-04-04 17:52:34

您好: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因此,该雇工已经下班,其本日的雇佣活动已经结束,其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无需雇主承担责任。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心灵美的日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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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2:34

    您好: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 因此,该雇工已经下班,其本日的雇佣活动已经结束,其在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无需雇主承担责任。

  • 轻松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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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52:34

    你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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