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04:57:59 阅读:7984
本人于是惠州市博罗县人。于1978年,本人村子里集体重新分配土地,本人按照当时村子规定,获得一片土地,并在此后至今村子里未有再做任何重新分配的行动。当时分配中,村子里并未规定个人承包的期限等等。本于1988年将户口从村子迁出到市区,并将土地转包村里的朋友。现在村子里其他人开始质疑我是否能仍视为拥有该土地,别人的观点认为我户口不在村子里了,就应该视为获得这土地的权力已经丧失了。现在的关键是我是否能继续拥有这片土地呢?

最佳回答

坦率的鸵鸟

阳光的冥王星

2026-08-23 04:57:59

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集体里,村集体应当收回原来属于你的承包土地,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成员。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壮观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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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23 04:57:59

    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集体里,村集体应当收回原来属于你的承包土地,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成员。

  • 玩命的哈密瓜,数据线
    回复
    2026-08-23 04:57:59

    应该可以继续拥有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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