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49:22 阅读:8324
本人于是惠州市博罗县人。于1978年,本人村子里集体重新分配土地,本人按照当时村子规定,获得一片土地,并在此后至今村子里未有再做任何重新分配的行动。当时分配中,村子里并未规定个人承包的期限等等。本于1988年将户口从村子迁出到市区,并将土地转包村里的朋友。现在村子里其他人开始质疑我是否能仍视为拥有该土地,别人的观点认为我户口不在村子里了,就应该视为获得这土地的权力已经丧失了。现在的关键是我是否能继续拥有这片土地呢?

最佳回答

兴奋的酸奶

贪玩的小蜜蜂

2026-04-04 17:49:22

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集体里,村集体应当收回原来属于你的承包土地,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成员。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着急的果汁
    回复
    2026-04-04 17:49:22

    你的户口已经不在村集体里,村集体应当收回原来属于你的承包土地,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成员。

  • 懦弱的信封
    回复
    2026-04-04 17:49:22

    应该可以继续拥有该土地。

上一篇 收取保证金合法吗

下一篇 要回钱,争取小孩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