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鄄城县邮政局合同工,岗前培训费用自理,是否违法!

司法 时间:2026-10-13 05:09:13 阅读:9379
山东省鄄城县邮政局合同工,岗前培训费用自理,是否违法!! 山东省鄄城县邮政局招聘合同工,招聘其中的条件有:1、笔试 2、签订协议书(自愿完全自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地点为:济南经十东路25号(山东省邮政局)。培训前先交1200元培训费,培训时间大约两个月,考试费用另付,食宿自理。 我想问下邮政局这么做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如果是如何举报他们!!!岗前培训2个月左右,费用完全自理,全加起来最少也得3000元,对一个还没工作的学生来说,这种条件是不是霸权主义!!培训后工资大概在700-800元/月,半年的工资才三四千元。。。。国企就是这么招人的吗???如果邮政局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请同志们帮忙顶起来,让中央领导们看看,邮局(国企)是怎样对待本就不好找工作的大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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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的月饼

土豪的花瓣

2026-10-13 05:09:13

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默默的万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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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05:09:13

    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 贪玩的钢笔
    回复
    2026-10-13 05:09:13

    收取适当的培训费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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