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能拿到吗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43:03 阅读:6904
你好!~我是一个来自外省的打工族~` 06年的3月我和一家公司名叫**拉链厂签定合同,期限是3年,月薪是6000元,但每月按时发放4000元,剩下百分之30在每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代表**拉链厂签名的是罗**,不过在07年4月的时候,我因生了场大病,住进了医院,等我病好了点后出院回到公司,我提出了辞职,在合同里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三个月,但是在我递交辞职信的第10天就被公司解雇了,而且他还说我违约,说在合同期内在别家公司任职,公司叫**,其实这两家公司都是一家公司的,这是公司07年4月的时候自行把我调动的,而且工作性子还是一样,且**的老板也正是罗**, **和**的厂址也是一样的. 现在他们不承认是他们把我调动的工作,硬说我违约. 但是我有住院证明,和我签合同的罗**也是**的老板,还有当时签定的合同,两家公司地址一样的证明. 请问我能索回: 我07年年底因发的百分之30的工资, 07年的百之80的病假工资, 和违约的几个月工资等等吗? 谢谢

最佳回答

老实的乌冬面

高贵的小懒猪

2026-04-02 18:43:03

如果发生纠纷后在仲裁时效60天之内提出仲裁的话,你可以追回你应得的权益的费用。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优美的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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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43:03

    如果发生纠纷后在仲裁时效60天之内提出仲裁的话,你可以追回你应得的权益的费用。

  • 狂野的蜡烛
    回复
    2026-04-02 18:43:03

    可能你的请求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 会撒娇的眼神
    回复
    2026-04-02 18:43:03

    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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