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们能否胜诉

司法 时间:2026-04-04 18:50:34 阅读:2908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们租了农业局土肥站的门面房,2008年6月30日到期,土肥站声称要装修整栋楼,要我们无条件搬出,装修后再对社会公开招标,我们多次找他们协商,请他们在我们搬出之前提出出租或公开招标条件,能给我们心里有个底(能不能继续租到),因为合同中规定:房东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我们需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他们不予协商,强行在7月20日断电断水,并将我们告上法庭。11月10日开庭后判决我们赔偿4个月房租损失,我们准备上诉要求不承担房租,并要求赔偿我们不能续租带来的装潢等方面的经济损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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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18:50:34

租赁合同6月30日到期后,双方再没有签合同,以后的一段时间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既然他们在合同的时间内通知了你们,现在就是你们有过错了。所以说,基本上无法胜诉的。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昏睡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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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0:34

    租赁合同6月30日到期后,双方再没有签合同,以后的一段时间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既然他们在合同的时间内通知了你们,现在就是你们有过错了。所以说,基本上无法胜诉的。

  • 繁荣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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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0:34

    从你的陈述来看应属合同已到期的行为,合同到期后房东有权收回自己的财产;另外公开招标不可事先向外界透露与招标有关的情况,原承租人可参与投标若你所投的标与其他投标人的条件一致时可享受优先承租权

  • 魁梧的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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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0:34

    要看事情的经过,及各方的过错来确定。

  • 虚心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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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8:50:34

    你们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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