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支付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2 19:49:03 阅读:7430
本人于08年2月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为期3年是正式的,我手上有一份并明确了所有工资工作等内容。今年11份由于公司要变更合同内容我不同意遂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得到公司所有相关人员批准,辞职期限为一个月(从11月1号到11月30号)。如今即将要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方面说11月份工资要到12月份和其它员工一起发放(公司每月25号发上月工资),我想知道我办完手续后公司是否要立即给我结算11月份工资,另外公司每个月都有扣压我们百分之二十的工资说是到年底发,我想在我办完手续后是不是能把每个月扣压的这一部份钱一起拿到。还有公司没有为我办理社保,请问辞职了可能向公司要求补偿这些钱吗?

最佳回答

美丽的镜子

细心的黑米

2026-04-02 19:49:03

当然可以,员工辞职的,办理离职手续后,公司应当一并发放所欠工资及相关津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交纳相关保险,公司未予交纳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交纳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淡然的戒指
    回复
    2026-04-02 19:49:03

    当然可以,员工辞职的,办理离职手续后,公司应当一并发放所欠工资及相关津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交纳相关保险,公司未予交纳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交纳

上一篇 手机信息可不要不可以做为证剧

下一篇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