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付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48:24 阅读:1255
各位专家好,我有个问题请教。具体情况: 我父亲山东滨州人,去年12月份骑电动车去上班,遇一起交通事故,对方开一辆普桑,当场造成我父亲重伤住院(住院25天)。交警上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由于伤势比较严重,直到今年6月份才做的法医鉴定,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右耳听力下降)。 由于没有及时找交警部门调解,我们只能去法院作裁定,一直拖到现在(11月份)。我们找了律师算了一下赔付金额,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伤残费等总共是6万多一点。被告方是对方车主和汽车投保的保险公司。 可是,法院说,当时(6月份)交警部门做的法医鉴定不算数,要法院重新鉴定。想请教各位,这个说法合法吗?有没有法律依据? 还有就是病人的误工费怎么算?是截止到上次鉴定(6月初),还是这次鉴定(11月初)? 如果两此鉴定的结果不一样怎么办?(上次也是按照规定做的) 请教各位法律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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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俊的狗

大胆的大碗

2026-04-04 17:48:24

你好!伤残赔偿金的赔付依据是伤残鉴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 误工费计算至后次伤残鉴定日。 以双方没有异议的鉴定结果为准。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炙热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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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48:24

    你好!伤残赔偿金的赔付依据是伤残鉴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误工费计算至后次伤残鉴定日。以双方没有异议的鉴定结果为准。

  • 超级的棉花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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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17:48:24

    伤残赔偿金的赔付依据是伤残鉴定,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委托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误工费可以计算至定残日。以双方没有异议的鉴定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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