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还款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4-07 02:18:16 阅读:3427
我欠了别人10万钱,有借条,一直没有还。我老婆因为其他私人事宜在借款期间曾经向该人的存折上存了1万元(是从她的存折上取款后存上去的),现在由于拖款(过了借款期限)他将我告上法庭。请问我能否将这1万块钱算作我已经还款了一部分呢?谢谢。

最佳回答

纯真的大白

怡然的发卡

2026-04-07 02:18:16

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你老婆给的1万元是发生的双方业务往来或专门款项,你可在答辩时主张欠款是9万元,用银行存折及向债权人存折打款的凭证证明你已经还款1万元。但你要注意,其借条是否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不要因为主张还款1万元,而使时效延续。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平淡的魔镜
    回复
    2026-04-07 02:18:16

    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你老婆给的1万元是发生的双方业务往来或专门款项,你可在答辩时主张欠款是9万元,用银行存折及向债权人存折打款的凭证证明你已经还款1万元。但你要注意,其借条是否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不要因为主张还款1万元,而使时效延续。

上一篇 请问我能要回这笔钱吗

下一篇 像这情况,我能告发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