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该不该给剩余的30%的工资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03:01 阅读:3208
今年3月分,我进某外资公司工作,由于是矿查勘查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当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注明工资发放比例为:室内工作期间,每月按70%的比例发工资,野外工作期间,每月按120%比例发工资,到年度末最后一个月调整差额,但是公司到今年8月底宣告结束,由于我工作的原因,在野外工作时间较少,一直发的是70%的工资,但是公司不补剩余的30%的工资,请问:公司应不应该给剩余的30%的工资,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

最佳回答

苗条的鲜花

现代的鸡

2026-04-02 18:03:01

应该按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如果你的70%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一直没在野外工作,不能得到30%的工资。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如意的手套
    回复
    2026-04-02 18:03:01

    应该按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如果你的70%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确一直没在野外工作,不能得到30%的工资。

上一篇 我们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下一篇 我们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