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妻2001年购了单位房改房和房下层的地下室,并由单位办了房产证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23:36 阅读:8287
新余市 弟妻2001年购了单位房改房和房下层的地下室,并由单位办了房产证。 另一住户王**(儿子王*是市中级法院庭长)霸占了她的地下室,并以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地下室面积而没附图为由起诉市房产局,(他的地下室和全市的都没有附图)。 一审判决是弟妻购房合法,但没有附图,撤销房产证登记面积。二审维持原判。 弟妻的8旬婆婆压住弟弟,自己走访了7年,为此已病倒(多次),再也无力奔波了。 市中院换了两任院长,都表示:1.与房产局商议完善房产证登记。2.做好本院庭长王*工作,劝其父退出所霸房产。但历时7年,两项都没有进展。 房产局认为按建设部文件,高度2米以下不附图,全市都没附图。法院没判决要附图。 我们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默默的毛豆

长情的招牌

2026-04-02 20:23:36

你可以起诉王升安侵权,要求其归还地下室并承担霸占期间的使用费。如对此答案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若还有不明之处,可向我一对一咨询。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洁净的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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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3:36

    你可以起诉王升安侵权,要求其归还地下室并承担霸占期间的使用费。如对此答案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若还有不明之处,可向我一对一咨询。

  • 斯文的音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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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3:3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要求抗诉。

  • 高贵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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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20:23:36

    你好: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要求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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