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单上并没有甲方的地址,乙方起诉甲方法院会受理么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56:33 阅读:1785
甲方(电脑零售商)于2008年11月X号向乙公司(电脑部件代理公司)要了3万元货,乙公司送货到甲方办公室时,甲方正忙住叫第三者(熟人)签了不是甲方的真名,而是一个假名,甲方在货单上盖的章是未在工商局注册过的章,货单上并没有甲方的地址,只有货物的数量和金额,现在乙方吹甲方还款,而甲方以自己未签单收获为由拒绝还款,乙方要起诉甲方。 现问:1、乙方起诉甲方法院会受理么? 2、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起诉甲方麽? 3、法院会判甲方欺诈罪么? 4、乙方起诉后获胜的几率是多大?

最佳回答

无语的热狗

落后的荔枝

2026-04-04 20:56:33

可以把甲方和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留胡子的小鸽子
    回复
    2026-04-04 20:56:33

    可以把甲方和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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