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31:47 阅读:2153
请问职工工伤赔偿时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只赔偿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在工伤认定前就办理了退休,且单位给工伤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可否现在要求用人单位再次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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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漫的自行车

饱满的万宝路

2026-04-02 18:31:47

你好,用人单位因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丧失的劳动能力而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已不具备再就业的法定条件,不应享受就业补助,同时退休后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也不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迅速的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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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8:31:47

    你好,用人单位因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丧失的劳动能力而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已不具备再就业的法定条件,不应享受就业补助,同时退休后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也不需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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