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有好多人没有宅基证,关键是地界不清啊!法律上规定我使用多少年就是我的了!
1990年的时候村委会在,村与村的交界处给了我一块宅基地,我种了十几年的棉花,2008年我盖了7间房子,邻村的人说有他们的耕地,就推倒了我4间房子,我们村有好多人没有宅基证,我也没有,我该怎么办啊!!!关键是地界不清啊!!
法律上规定我使用多少年就是我的了!!!跪求各位帮帮我!!!
最佳回答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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