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事

司法 时间:2026-04-04 21:49:18 阅读:3186
我跟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是我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不能继续住下去了,当时是付一压一的,但是房东说不住的话就不退我押金了,我该这么办?租赁合同上写的是:(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在租赁未满期间借故退房,如有违约方将赔偿对方损失人民币———元(除拆迁、遇国家、地方政府规定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 上面的赔偿对方损失多少元没写,是不是就意味着他没有权利扣留我的押金?谢谢您,希望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真的非常感谢!

最佳回答

积极的朋友

友好的白云

2026-04-04 21:49:18

合同是进行民事经济交往的重要凭据,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签的合同对你不是很有利,你很可能要赔偿违约损失了,但损失和押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可能比损失少,也可能比损失还要多。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典雅的小海豚
    回复
    2026-04-04 21:49:18

    合同是进行民事经济交往的重要凭据,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签的合同对你不是很有利,你很可能要赔偿违约损失了,但损失和押金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可能比损失少,也可能比损失还要多。

  • 大气的仙人掌
    回复
    2026-04-04 21:49:18

    合同上写了你有合同解除权吗,如没有,,你就没有解除权,单方解除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没有赔偿额这对你有利,但你要再看下对押金的约定

  • 义气的钢笔
    回复
    2026-04-04 21:49:18

    没有约定的话,看他的实际损失是什么,可以要求你承担违约责任。

  • 活力的鞋子
    回复
    2026-04-04 21:49:18

    你提前退房,要承担违约责任。协商处理吧

  • 昏睡的中心
    回复
    2026-04-04 21:49:18

    如果对方有损失的话,你要进行赔偿,押金问题另行处理。

上一篇 钱被骗了怎么办

下一篇 如何搜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