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现在已经联络不到了.之前我看了关于国内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规定,最近才从律师手中得到了离婚证明书,我该怎么办?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02:13 阅读:2051
我2002年在大连办理的涉外婚姻登记,之后男方回去加拿大,而我继续在大连生活工作.2006年男方单方面在加拿大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并于年底裁决离婚生效.现在我急于想证明自己单身,男方现在已经联络不到了.之前我看了关于国内法院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规定,我现在除了有一张加拿大法院的离婚证明书之外,再无任何文件,对于加拿大法院的应诉通知或出庭传票也没有,因为之前男方是通过加国的律师办理的,最近才从律师手中得到了离婚证明书,我该怎么办??

最佳回答

粗暴的大山

笨笨的煎饼

2026-04-04 20:02:13

我国法院不承认外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您可以宣告对方失踪,后起诉离婚。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故意的小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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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02:13

    我国法院不承认外国法院的民商事判决,您可以宣告对方失踪,后起诉离婚。

  • 自由的麦片
    回复
    2026-04-04 20:02:13

    你好,本律师可以协助您办理,可与本人联系。

  • 美丽的超短裙
    回复
    2026-04-04 20:02:13

    找大连的律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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