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合同纠纷

司法 时间:2026-06-05 22:55:46 阅读:7477
找了家装公司装修房子,由于图纸设计师失误,把承重墙算在拆除之列,第一天在施工时发现是承重墙无法施工,设计师答应出另一套设计,第二天一大早(七点以前)我就让设计师停工,但我发现我次卧室与阳台之间的墙被拆除(这是原设计方案).现在我对设计师后面的新设计都不满意,提出解约. 装修公司提出要我付工程款的20%(原合同上注明的单方面终止合约赔偿20%的工程款)做为违约金,设计费40元/平米.我想请问这是双方的责任,还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还是我的责任,我应承担多少费用? 比较急,想尽快得到回复,谢谢各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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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的西装

感动的篮球

2026-06-05 22:55:46

设计师是专业人士,把承重墙算在拆除之列是明显的错误,因此原合同实际上是无法履行,无法履行的合同当然可以解除,而装修公司提出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你对变更不满意,可以不同意变更,新的合同无法生效,只要你没有同意,就不存在违约。 我个人的意见:你不用赔偿违约金和设计费,而且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恢复你已经拆除了的墙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坦率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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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2:55:46

    设计师是专业人士,把承重墙算在拆除之列是明显的错误,因此原合同实际上是无法履行,无法履行的合同当然可以解除,而装修公司提出设计变更,属于合同变更,你对变更不满意,可以不同意变更,新的合同无法生效,只要你没有同意,就不存在违约。我个人的意见:你不用赔偿违约金和设计费,而且可以要求装修公司恢复你已经拆除了的墙

  • 知性的小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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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22:55:46

    你好,你可以赔偿,但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拆除承重墙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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