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索赔求助

司法 时间:2026-04-06 19:58:14 阅读:4083
我原来是A公司下属一工厂的员工。80年代国家刚开始实施劳动合同制时曾和该工厂签订过劳动合同,之后就再也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90年代中,A公司和外资公司成立了合资的B公司,我作为中方代表被派到B公司任职,工资由B公司发(有工资单,因是外资企业,还有公司奖励股份),但档案还留在A公司。四金由A公司代缴(有书面凭证写明“你单位员工xx社会保险由我公司代缴”) 当时的派遣书上写明派遣时间是3年,即到1998年为止,双方没有异议可续派。原来我向A公司交纳管理费,但3年后不再缴纳,A公司也未催缴。 后来A公司没有补过派遣书,我一直在B公司工作10年。在此期间,B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A公司也未与我直接签订劳动合同。80年代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厂因为转制已拆分,一部分分配到另一集团公司了。当时的合同也没有了下文。 现在,A公司陆续把股份卖出,因此B公司通知我不再有我的职位,要求我回到A公司。而A公司则以没有工作岗位为由,要把我放到所谓“人才中心”,没有职位,每月只发放最低工资缴纳最低标准的四金。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索赔吗? 如果可以,我应该向谁索赔?索赔额度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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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的鱼

复杂的红牛

2026-04-06 19:58:14

可以,你的情况较复杂,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秀丽的豌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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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9:58:14

    可以,你的情况较复杂,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 可靠的柚子
    回复
    2026-04-06 19:58:14

    你可以要求B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繁荣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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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6 19:58:14

    当面咨询律师。

  • 慈祥的野狼
    回复
    2026-04-06 19:58:14

    由于单位没有与你签定合同,而且无正当理由辞退你你应该可以事情仲裁要求补偿和索赔,也可以委托我作为律师帮你代理。

  • 冷艳的手链
    回复
    2026-04-06 19:58:14

    1、A公司没有劳务派遣的资格,本身就属于非法派遣。因此你的劳动关系属于B公司。2、AB公司都不给你工作,属于劳动合同法所称的“不提供劳动条件”。同时因为B公司的行为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和双倍工资等权益。3、具体可以联系我所律师,会给你全面的保护。1580053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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