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文件

司法 时间:2026-04-02 18:26:54 阅读:7526
一 伪造的虚假国家机关公文有没有法律效力?法律根据是什第么? 第二没经党委,政府会议及法人代表的签发而是该机关以外 的人书写,由该单位普通工作人员私自加盖公章,这算不算该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不是应该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或不属行政行为?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 没有合法批准文件,没有划拨界址面积交付有偿使用费等证明,或有文件无其他证明颁发的土地是否有效?该由谁做何处理? 第四 没有审批划拨事实,可不可以凭政府批文就由土管局作“土地登记”确权发证。

最佳回答

痴情的短靴

矮小的衬衫

2026-04-02 18:26:54

你好: 伪造的虚假国家机关公文当然没有法律效力,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之始没法律效力。 肯定不算。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法律的概念和规定。 无效。土管局。 可以撤销之始无效的不当行政行为。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淡定的刺猬
    回复
    2026-04-02 18:26:54

    你好: 伪造的虚假国家机关公文当然没有法律效力,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之始没法律效力。 肯定不算。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行政法律的概念和规定。 无效。土管局。 可以撤销之始无效的不当行政行为。

  • 直率的长颈鹿
    回复
    2026-04-02 18:26:54

    你好!伪造的虚假国家机关公文肯定没有法律效力,并且还违法,情节严重还涉嫌犯罪。

上一篇 劳动工伤事故

下一篇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