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护理费和误工费

司法 时间:2026-06-05 17:50:30 阅读:8982
我在成都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住院45天,出院医生开具出院证明休息三个月,需要护理(仅写在出院证明的建议上,有医院公章),我由我的爱人和我母亲两人护理,按照一人原则向对方申请赔偿4个月的护理费,按照我爱人收入赔偿3000/月,和误工费4个月,收入也是3000/月,我与爱人同一单位,有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对方以保险公司提供的30/天的标准不同意按照我爱人的收入赔偿,我通过起诉是否能按照3000/月赔偿护理费.因为我是上班途中出的车祸,属工伤,单位还是每月发放工资,因为是爱人和母亲两人轮流护理,所以爱人还能勉强正常工作,工资也在发放,直接打入工资卡,这样是否对方就不用赔偿我的误工费,以及以爱人还有收入为由拒绝按照爱人的收入作为护理费赔偿.我很想起诉,但是目前因身体问题无法外出当面咨询律师,还希望各位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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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路人

2026-06-05 17:50:30

你好! 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该案件。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谨慎的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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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6-05 17:50:30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该案件。

  • 魔幻的超短裙
    回复
    2026-06-05 17:50:30

    应当以实际损失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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