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10:45:03 阅读:3973
我的一位朋友打债务追讨官司,当初借他钱的人写的是“收条”。有人知道这件事愿意证明,但该证明人现离开庭地千里之遥且身体有病,不能出庭,写一份书面证明是否可以?有没有别的办法让法庭采信? 谢谢!

最佳回答

壮观的西装

孤独的砖头

2026-08-23 10:45:03

可以在当地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把公证书寄过来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贪玩的日记本
    回复
    2026-08-23 10:45:03

    可以在当地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把公证书寄过来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 拉长的未来
    回复
    2026-08-23 10:45:03

    最好还是让本人过来。除非异地法院之间有合作,让证人在当地法院作证,然后让两个法院再联系。但这种可能性不大,法官嫌麻烦的。

  • 朴素的板凳
    回复
    2026-08-23 10:45:03

    收条只是名称错误,主要还要看具体内容来定性。一般证人作证是需要到庭接受质证。

  • 俊秀的鱼
    回复
    2026-08-23 10:45:03

    书面证明系证人证言,需要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舒服的方盒
    回复
    2026-08-23 10:45:03

    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

  • 阳光的猫咪
    回复
    2026-08-23 10:45:03

    收条只是名称问题,关键是看收条的内容,如果收条的内容是收到你向他提供的借款,仍然可以收条主张债权。

上一篇 员工不愿意做工伤鉴定该怎么办

下一篇 我的户口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