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据问题

司法 时间:2026-10-22 11:23:34 阅读:3863
我的一位朋友打债务追讨官司,当初借他钱的人写的是“收条”。有人知道这件事愿意证明,但该证明人现离开庭地千里之遥且身体有病,不能出庭,写一份书面证明是否可以?有没有别的办法让法庭采信? 谢谢!

最佳回答

忐忑的大树

迅速的眼神

2026-10-22 11:23:34

可以在当地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把公证书寄过来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最新回答共有7条回答

  • 顺心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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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23:34

    可以在当地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把公证书寄过来就可以作为证据了

  • 幸福的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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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23:34

    最好还是让本人过来。除非异地法院之间有合作,让证人在当地法院作证,然后让两个法院再联系。但这种可能性不大,法官嫌麻烦的。

  • 美满的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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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23:34

    收条只是名称错误,主要还要看具体内容来定性。一般证人作证是需要到庭接受质证。

  • 称心的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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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23:34

    书面证明系证人证言,需要当庭质证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坦率的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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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23:34

    办理证人证言的公证,

  • 典雅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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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22 11:23:34

    收条只是名称问题,关键是看收条的内容,如果收条的内容是收到你向他提供的借款,仍然可以收条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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