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各种原因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感觉抚养孩子没有能力了,我想把孩子给他,能不能让他多出点抚养费

司法 时间:2026-08-23 07:48:13 阅读:8365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3年,因为各种原因未婚生育了一个孩子,孩子一岁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分了,我和他之间没有任何协议,孩子我带,今年四岁了,上幼儿园。他每月付300抚养费。今年他结婚了,而我现在没有工作了,感觉抚养孩子没有能力了,我想把孩子给他,请问他该不该接受孩子,如果他不接受孩子,能不能让他多出点抚养费,因为孩子上学的费用都是我在负担,我真的力不从心了。

最佳回答

乐观的宝贝

沉静的朋友

2026-08-23 07:48:13

应当依据有利于小孩的原则进行确定。

最新回答共有3条回答

  • 无心的汉堡
    回复
    2026-08-23 07:48:13

    应当依据有利于小孩的原则进行确定。

  • 秀丽的老虎
    回复
    2026-08-23 07:48:13

    因男方有抚养能力,他应该接受孩子,你也可要求男方增加费用,但男方是否能够同意仍需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

上一篇 我前妻曾到我女友单位闹事,说抚养费420.00元不够,就不出院,现已住院三周,我该怎么办

下一篇 我们该不该与她分这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