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和一个网友认识时间不长,说是那个网友勾引骗她的

司法 时间:2026-04-04 20:16:25 阅读:2347
老婆和一个网友认识时间不长,就和网友做爱了。说是那个网友勾引骗她的。老婆今年48岁.那个男网友46岁。 我老婆自2005年由于种种原因造成更年期发作,这期间发生过很多不愉快和幻想妄想的事实。虽没有在专科医院定性她的病。但中医医院已经给她开出处方药;维思通。注;这药就是治疗精神类疾病的一种。服用一段时间后果然见效。至今仍在服用这种药《维思通》。请问这种情况我能主张对那网友的制裁和精神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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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心的音响

高高的红酒

2026-04-04 20:16:25

只有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属于患有精神疾病,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主张对那网友的制裁和精神赔偿

最新回答共有5条回答

  • 专一的小甜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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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4 20:16:25

    只有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属于患有精神疾病,并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主张对那网友的制裁和精神赔偿

  • 冷静的芒果
    回复
    2026-04-04 20:16:25

    虽然认为可能有精神问题,但不就确定。你老婆仍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现在还没有规定第三人的赔偿

  • 玩命的大船
    回复
    2026-04-04 20:16:25

    不可以,如果你的配偶有过错,离婚时,可以向她主张。

  • 风趣的火
    回复
    2026-04-04 20:16:25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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