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征用补偿费纠纷的问题

司法 时间:2026-08-23 10:11:21 阅读:8298
我妻子和孩子1997年前有农村集体承包地5.4亩,1997年后因进城打工将土地退还给集体,但户口仍然在村集体。2008年集体土地被征用,我的妻子和孩子是否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 如果可以的话,我如何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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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的水蜜桃

幽默的小甜瓜

2026-08-23 10:11:21

只要户口还在,就应该获得补偿费。像这种情况,我建议向政府部门反映,不要走法律途径,因为太困难了。实在没办法,再这么做。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畅快的巨人
    回复
    2026-08-23 10:11:21

    只要户口还在,就应该获得补偿费。像这种情况,我建议向政府部门反映,不要走法律途径,因为太困难了。实在没办法,再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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