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急)!百忙之中,请您务必回应,诚谢!

司法 时间:2026-04-02 20:22:01 阅读:7986
乙求甲办事,以两万元作为答谢与事物运作之用,因乙不在当地,所以求朋友丙先支付两万元给甲,甲给丙打了一个收条,承认收到了这两万元费用,但乙求甲的事情最后并没有办成,在这三年里,乙多次向甲要求要回两万元,但甲认为,这两万元是办事所需,自己不能赔钱办事,所以一直未回应,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三四年了,乙要到法院起诉甲,请问甲有赢的机会吗,或着说,从法律上讲,甲有还钱的必要吗?

最佳回答

柔弱的故事

满意的苗条

2026-04-02 20:22:01

这要看办的是什么事?如果是正当的事,甲也确实有去办并且能拿出费用的单据,再让他还钱则对其不公。否则甲应酌情返还。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悲凉的小刺猬
    回复
    2026-04-02 20:22:01

    这要看办的是什么事?如果是正当的事,甲也确实有去办并且能拿出费用的单据,再让他还钱则对其不公。否则甲应酌情返还。

  • 开放的往事
    回复
    2026-04-02 20:22:01

      如果运作的事情摆不到桌面上,最好别去起诉。

  • 笨笨的舞蹈
    回复
    2026-04-02 20:22:01

    甲应酌情返还

上一篇 涉嫌职务侵占

下一篇 我们同桌喝酒的人是否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