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下当事人过错造成的工伤应当如何赔偿

司法 时间:2026-10-13 22:23:34 阅读:8417
我老公是一名电焊工,有特种待业操作证。2008年10月4日在朋友介绍下来到了东方铁塔的外包队工作。当时老板跟他有口头协议,每小时12元工资。2008年10月15日下午,由于装配工没有把铁板点牢,导致重物砸下来砸伤我老公腰部。在医院动手术花了4万多元。厂方认为他跟外包队有安全协议安全归外包队自己负责。而外包队认为是我老公自己去碰那个东西,自己也要负责。到现在为止一分钱未付。请问这件事应该如何处理?应当由谁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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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齐的西装

专一的路人

2026-10-13 22:23:34

先通过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然后进行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赔偿,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最新回答共有6条回答

  • 安详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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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22:23:34

    先通过仲裁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然后进行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赔偿,如有需要可电话联系。

  • 着急的期待
    回复
    2026-10-13 22:23:34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应该由厂方来承担责任。建议走工伤保险理赔程序。

  • 动人的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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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22:23:34

    属于工伤,包工队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包工队没有相应资质,发包方即厂房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贤惠的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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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22:23:34

    工伤属于无过错责任。要不不能认定工伤,只要认定工伤的,按工伤赔付!——如满意请采纳!

  • 虚幻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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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13 22:23:34

    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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