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不该是刁难下岗工人部门

司法 时间:2026-04-04 17:16:24 阅读:5511
律师你好: 我是原固镇县农机一厂职工,1984年参加工作,2002年单位破产,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从1987年起厂方就给职工买了养老保险。社保局也有我的档案,参保时间、工作单位、发证时间等,都写的很明确。而这两年社保局不但不给办四零五零的补贴,还不收我上交的保险金。说我没有能证明自已身份的材料,要交费也只能给我从96年算起。我真想不明白,厂里给我从1987年买起,而社保局为何要从96年算起呢?下岗证不给算证明,厂里给写的证明也不算,厂里给我买的社保能不是证明,让我是拿着证明找证明,这是刁难人呀。我想上告固镇县社保局,请问能行吗?怎么个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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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静的大神

文艺的月饼

2026-04-04 17:16:24

你好,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最好能请你们厂里原来与劳动部门联系的同志替你与社保所或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交涉一下。

最新回答共有2条回答

  • 强健的电灯胆
    回复
    2026-04-04 17:16:24

    你好,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最好能请你们厂里原来与劳动部门联系的同志替你与社保所或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交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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