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补办二胎准生证

司法 时间:2026-04-02 16:37:22 阅读:1221
有夫妻,男的是农民,结过婚但没生育过,女的是工人,结过婚有一个孩子,但孩子归了男方。现在两人想要个孩子,结果在乡下办了个一胎准生证,单位的计生干部说能行,但最近县计生办把女方找去,说要补办二胎准生证,乡里办的那个一胎准生证不行,我问的是男方确实没孩子,这要生的确实是男方的第一个孩子呀,为什么按县计生办说的一胎准生证不行呢,是不是要补办二胎准生证呢?请专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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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的热狗

朴实的草莓

2026-04-02 16:37:22

关于几“胎”的问题,考虑的是女方的胎次。 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含合同制人员,下同)和城镇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婚后十年不育,或者婚后五年且女方年满三十五周岁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   (四)夫妻双方是归国华侨的;   (五)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第十一条农民除适用第十条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二)夫妻一方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   (三)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四)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女孩,家庭确有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城镇居民的;   (二)夫妻双方居住地在城市和建制镇,并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他们的情形属于第10条第(六)项的规定,是二胎。只要在乡里将一胎证换成二胎就行了,反正是准生的。

最新回答共有4条回答

  • 爱撒娇的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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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37:22

    关于几“胎”的问题,考虑的是女方的胎次。根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含合同制人员,下同)和城镇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婚后十年不育,或者婚后五年且女方年满三十五周岁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   (四)夫妻双方是归国华侨的;   (五)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   (六)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第十一条农民除适用第十条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的;   (二)夫妻一方残疾失去劳动能力的;   (三)居住在人口稀少高寒山区的;   (四)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女孩,家庭确有困难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民,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或者城镇居民的;   (二)夫妻双方居住地在城市和建制镇,并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他们的情形属于第10条第(六)项的规定,是二胎。只要在乡里将一胎证换成二胎就行了,反正是准生的。

  • 淡淡的夕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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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37:22

    查看一下陕西省计划生育规定。据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此类情况应当属于第二胎。

  • 文静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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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4-02 16:37:22

    应该补办 因为孩子的生育是已婚夫妻双方共同的 那么女方原来的孩子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孩子 即使他不是亲生的 也应该是第一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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